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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1-18 單位 教務處課程發展組 發佈人 姚子琪
摘要
重申!請同學勿非法影印教科書及使用非法電子書!
內容報導 一、依教育部110.11.05臺教高(一)字第1100146415號來函辦理。
二、請同學應使用正版教學用書,勿使用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
三、同學應重視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亦請同學勿非法影印教科書,以免觸法。